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由卫生部原部长崔月犁、公安部原常务副部长李广祥、卫生部原中医局局长吕炳奎等几位老领导发起,由卫生部上报国务院,经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1985年6月20日在北京成立。成立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的习仲勋同志等中央领导出席了成立大会,习仲勋同志在人民大会堂当场为协会题词:“中医中药来之民间,用科学方法加以研究提高,再用之民间,为人类造福”。1991年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国家民政部核准注册为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协会业务领导单位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协会注重发挥其行业指导、服务、自律、维权、协调、监督的作用,团结和组织中医药工作者,特别是民间、基层、民营中医药人员和民营中医药机构,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发掘、整理、验证、创新、推广民间中医药,丰富与发展中医药学,促进我国与各国医药界的学术交流,为建设有中医药特色的中国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和人类的健康事业做出了贡献。中国医药学源于民间,发展于民间,创新于民间,服务于民间,协会是民间中医药工作者之“家”,是政府联系广大基层、民间、民营中医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协会的主要任务是: 发掘、整理、研究、开发、创新有特殊疗效或有散失之虞的中医药理论、诊疗技术、民间疗法、民间验方;组织各种形式的中医药学术交流和有关的医疗服务活动;组织举办有关中医药科技与产品展览;发现与组织基层、民间、民营的有成就或有特殊技能的中医药人才;评选、表彰和奖励优秀的基层、民间与民营中医药工作者及其优秀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表彰、奖励在中医药工作中成绩优异的会员和在协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接受委托,承担基层、民间与民营中医药技术评估、成果鉴定、资格评审,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职业培训,提高会员及民间、民营中医药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开展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学术交流,加强同国内外学术团体和学者的合作;开发和推广民间、民营中医药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为有关部门提供科技咨询;受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等。
本届会长陈珞珈。协会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负责日常领导工作的是常务理事会,办事机构是秘书处,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协会设有学术部、培训部、咨询开发部、国际部、会员部、期刊部、标准建设部、继续教育部、网络部、合作部等职能部门;现设有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75个;会员3万余人;协会设有“不孕症治疗中心”等多个医疗、产业或科研实体;主办有全国性杂志《中国民间疗法》和协会内部刊物《中国民间中医药通讯》。